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凤芹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176456704XE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蛟河市创业路与302国道交汇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4
(2025)吉0281民初2339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尚**
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蛟河市人民法院
2
2025-07-2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蛟河市人民法院
3
2025-07-28
(2025)吉0281民初21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蛟河市人民法院
4
2024-04-28
(2024)吉0281民初753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蛟河市人民法院
5
2024-04-19
(2024)吉0281民初753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蛟河市人民法院
6
2023-05-29
(2023)吉0281民初1312号
服务合同纠纷
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蛟河市人民法院
7
2023-04-14
(2023)吉0281民初7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张**
蛟河市人民法院
8
2021-11-25
(2021)吉0281民初28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田**
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蛟河市人民法院
9
2020-12-22
(2020)吉0281民初30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蛟河市人民法院
10
2020-06-28
(2020)吉0281民初3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蛟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31
2023-04-18
(2023)吉0281民初7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280.3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5-31
2023-05-29
(2023)吉0281民初1312号
服务合同纠纷
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杨**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5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2-23
2023-01-05
(2022)吉0281民初2754号
追偿权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王**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1896.57元
民事案件
4
2022-10-31
2022-10-26
(2022)吉0281执1594号
其他案由
王**、王**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10-28
2022-10-17
(2022)吉0281民初15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曹*、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78.44元
民事案件
6
2022-09-17
2022-08-18
(2022)吉02民终7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尚**、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2-01-19
2021-12-22
(2021)吉0281民初17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03677.14元
民事案件
8
2022-01-18
2021-12-03
(2021)吉0281民初28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田**、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2213.68元
民事案件
9
2021-05-31
2021-05-24
(2021)吉0281财保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10
2021-01-30
2021-01-13
(2021)吉0281执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季**与王**、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蛟罚﹝2025﹞220281000016号
执法大队接到举报电话,举报人举报吉B-0T093号出租车涉嫌违规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运行线路为蛟河至长春之间。接到举报后,执法大队立即安排部署堵截该车辆,2025年4月30日14时50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蛟河市高速公路蛟河收费站引线道路实施检查,发现吉B-0T093号出租车从蛟河高速收费站驶出,随即截停该车辆。经调查取证,吉B-0T093号出租车营运许可为蛟河市宝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驾驶员杜春,当时该车内载客三人(2男1女),三名乘客互不认识,乘客都是通过朋友介绍、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获知跑线车辆信息,并经过拨打驾驶员电话、添加微信联系确定的行程搭载关系,该车辆驾驶员按照乘客指定地点多点上门接乘客分别为:长春师范大学长吉校区、吉林工商学院、长春工业大学,经珲乌高速长春东收费站到达蛟河市,然后将乘客分别送到指定地点,每位乘客乘车费用固定为100元。
罚款壹万元整
10000.00元
蛟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