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华源卓力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坤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4MA77EE4Q9W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南一巷98号华美文轩小区22号楼商铺1-1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04
(2024)新0103民初11621号
服务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华源卓力电梯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飞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库市监处罚(2025)173号
经查明:经调查,乌鲁木齐华源卓力电梯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与新疆华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签订了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维保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维保该小区123台电梯(包含被抽查的3台电梯),该公司指定维保人员王磊、张乐伟、赵伟负责涉案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2025年4月3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由当事人负责维护保养的华源圣地欣城小区内正在使用的三部电梯:1.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新MA00726(21)、设备代码31101005520190186844、设备内部编号55-1;2.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新MA00725(21)、设备代码31101005520190186835、设备内部编号55-2;3.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新MA03924(21)、设备代码31106528012018110035、设备内部编号56-1。 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使用登记证编号为梯11新MA03924(21)的电梯2025年度1月份的一次、2月份的一次半月保养记录;使用登记证编号为梯11新MA00725(21)、梯11新MA00726(21)的电梯2025年度1月份的两次、2月份的一次半月保养记录;该公司库尔勒组负责人赵伟称该梯因停梯缘故未在规定周期内开展维护保养,但未能提供停梯故障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由于本案当事人与新疆华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签订的维保合同为一年一付,无半月保的收费价格,故本案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处以20000元的罚款。
20000.00元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8
2
六师市监综四处罚﹝2023﹞52号
当事人未对贝鸟语城小区83部电梯进行半月维保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应予以处罚
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