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修文县唐毅蔬菜批发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3MA6JBGPE2G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贵阳农产品物流园22号棚19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修市监处罚[2024]125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抽样单编号为SBJ24520000703303096ZX)1份,证明依法抽样的事实; 证据二、《检验报告》(№:黔质检第J20240103276)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椒经抽样检验为不合格的事实; 证据三、对当事人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在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贵阳农产品物流园22号棚196号经营不合格的小米椒的现场情况; 证据四、对当事人的经营者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所经营的不合格批次小米椒的来源、数量、销售价、销售量、获利和货值金额等情况; 证据五、当事人提供的关于经营不合格批次小米椒的获利及货值金额的情况说明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不合格批次小米椒的来源、数量、销售价、销售量、获利和货值金额等情况; 证据六、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证据七、当事人的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者的个人身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由当事人的经营者签字盖章确认。 2024年4月29日,本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修市监罚告〔2024〕125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0.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600.00元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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