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顺心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绿芬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0MACPXLKX6W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街道管理处星海社区居委会金海新区商业广场2-2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度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1号
2024年11月22日,大队消防监督员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云南顺心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使用未按照规定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上岗,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单位积极配合整改违法行为,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应予从轻处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1422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昆度消即字〔2024〕第0934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执法视频等证据证实。
现查明云南顺心酒店有限公司使用消防从业人员不符合规定。2024年11月22日,大队消防监督员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云南顺心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使用未按照规定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上岗,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单位积极配合整改违法行为,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应予从轻处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1422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昆度消即字〔2024〕第0934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执法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云南顺心酒店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生成的20位缴款码到银行柜台或者通过网银缴纳罚款。
1000.00元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1-14
2
昆度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6号
2024年8月19日,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云南顺心酒店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街道管理处星海社区居委会金海新区商业广场2-2栋,法定代表人:胡绿芬]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对厨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清洗(该人员密集场所未对厨房排烟道进行安全检查,未每月清洗),涉嫌违反了《昆明市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
根据《昆明市消防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云南顺心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200.00元
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05
3
昆度消行罚决字﹝2023﹞第0073号
2023年9月15日,大队消防监督员刘舒曼、梁丽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核查过程中发现云南顺心酒店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街道管理处星海社区居委会金海新区商业广场2-2栋,法定代表人:胡绿芬]进行检查时存在:1、防火门没有封堵,每道防火门都有缝隙,部分防火门损坏;2、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一楼大厅的喷淋被装修覆盖,消防电话无声音);3、餐厅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且餐厅厨房未做封堵分隔,违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属于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消防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该单位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消防违法行为的情形属于较轻违法情形,在大队指出存在的违法行为后积极配合整改,且未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应予从轻处罚
给予云南顺心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