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邦润木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龙贺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07566W7E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雄星门厂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一稽罚﹝2025﹞120号
经查,你单位取得沭阳县天之然木业制品厂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张,发票代码3200212130,发票号码04521571-04521572,金额188938。06元,税额24561。94元,价税合计金额213500元,开票时间2021年7月18日,取得沭阳县世昌木业制品厂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张,发票代码3200212130,发票号码05074618-05074621,金额356814。16元,税额46385。84元,价税合计金额403200元,开票时间2021年8月26日,上述发票你单位已认证抵扣,计入2021年成本,并于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上述发票涉及的银行交易记录不符合企业正常资金往来,你单位利用他人虚开的发票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少缴应纳税款,属于偷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44231。78元。
44231.78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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