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忠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0000X15401114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18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9
(2025)鄂0105民初6356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市金碧翡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2
2025-05-28
(2025)鄂0104民初8015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张**
青岛海尚海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3
2025-04-21
(2025)鄂0115民初2624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市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4
2025-04-09
(2025)鄂0103民初170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5
2025-04-09
(2025)鄂01民终6014号
承揽合同纠纷
湖北飞成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5-03-17
(2025)鄂0103民初170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7
2025-03-07
(2025)鄂0106民初196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8
2025-03-03
(2024)鄂0112民初1136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金悦鑫汉和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9
2025-02-24
(2024)鄂0103民初1630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菱角湖万达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10
2025-02-21
(2025)鄂0103民初170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4-23
(2024)鄂0103民初16305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菱角湖万达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裁判文书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2
2025-01-0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菱角湖万达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1
承揽合同纠纷
闵行区人民法院
湖北世纪鸿昌建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14
2023-07-31
(2023)鄂0104民初6009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南国融汇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0-02
2020-09-08
(2020)鄂0102民初9号
业主撤销权纠纷
黄*与武汉市长青广场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业主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6-24
2020-05-27
(2018)鄂0192民初4493号
吴**、鲁**等与湖北清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03-29
2018-03-16
(2018)鄂0103民初1324号
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与武汉利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应急罚﹝2026﹞01007号
2025年8月1日15时50分许,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佛祖岭一路的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13号厂房电梯井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13号厂房“8·1”较大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及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你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对电梯委托安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督促湖北鸿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二是对电梯安装安全指导和监控不到位,未严格审核湖北鸿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报送的电梯安装方案,未严格要求湖北鸿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技术要求和安装工艺进行产品安装。三是对电梯安装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形式化、走过场,仅将培训课件发给湖北鸿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由湖北鸿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开展,既未检查培训落实情况,也未进行考核,就直接发放《电梯安装人员安全培训证书》。四是对安装现场日常安全检查不认真、不深入,流于形式,两次到现场检查作业平台搭设情况,均未发现湖北鸿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凭经验自行搭设简易顶层作业平台的问题。你单位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人民币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00元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6-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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