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志成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超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900MA3EY88A56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以东泰安交运物流集团运通物流中心1号楼130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1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岳*
泰安志成物流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高**
曲阜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25
2020-12-23
(2020)鲁0911民初70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牛**、张*等与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5154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3062025006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1650.00元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2025-10-27
2
J370811202500060
2025年02月27日11时32分,泰安志成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宋磊到执法大队接受调查,济宁市任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小虎、李壮向宋磊出示了执法证件并进行调查询问,发现:2024年12月02日6时02分,泰安志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鲁JB7559(黄色)、鲁JR822挂(黄色)行驶至长沟镇G105(白果路-跃进沟大桥)治超点北向南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设备显示该车车货总质量54.76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7.76吨,超限率15.84%;2025年02月08日05时36分车货总质量57.28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8.28吨,超限率16.9%。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六轴货车总质量限重49吨,宋磊对超限数据无异议,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影像资料(另存)、车辆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证实认定泰安志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贰仟贰佰伍拾元整
2250.00元
济宁市任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02-27
3
370830202401007
2024年08月16日 05时40分,鲁JB7559(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康驿大徐G327K318+400G327(上行)K318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54.250 吨,超限5.250 吨,超限10.71%(10%以上30%以下)。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颜建军(执法证号:****)、于洪奎(执法证号:****)对鲁JB7559(黄色)、鲁JR822挂(黄色)进行调查确认:车属泰安志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5.250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10-07向泰安志成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泰安志成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宋磊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07
4
370830202400497
2024年07月16日 05时49分,鲁JB3673(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康驿大徐G327(上行)K318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 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54.600 吨,超限5.600 吨,超限11.43%。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韩树龙****、于洪奎****对鲁JB3673(黄色)、鲁JM448挂(黄色)进行调查,车属泰安志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5.600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07-18 向泰安志成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泰安志成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人程斌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