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蕲春福达钢材销售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国兵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4DG4469R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10
2022-12-15
(2022)鄂1126执21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蕲春福达钢材销售部、雷**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10-26
2021-05-10
(2021)鄂11民终9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顾**、蕲春福达钢材销售部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51831.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4-01
2021-03-05
(2021)鄂1126民初2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蕲春福达钢材销售部、雷**等与邓*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31
2020-12-02
(2020)鄂1126民初44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蕲春福达钢材销售部与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199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167号
经查,当事人陈述涉案的热轧带肋钢筋于2026年3月1日从本县赤东镇开发区工业园佰强钢材处购进,因进货时佰强钢材未开具进货单据,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向佰强钢材索要购进票据时,对方予以否认,故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热轧带肋钢筋的购进票据、供货商信息资料,致使无法溯源。 另当事人陈述,该批热轧带肋钢筋规格为9米/根,购进价为14元/根,销售价为15元/根,共计购进61根,购进总金额为854元(14元/根×61根),抽样检测当日,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购买1根用于检验,剩余60根至检验报告送达当日,已全部销售完毕,共计销售61根,销售总金额为915元(15元/根×61根),当事人违法所得为61元(915元-854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61元 2.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1830元。 合并执行罚没款1891元。
183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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