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于娜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302MA8R0KAK8H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行管区商业街中段路东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宿埇市监处罚﹝2026﹞24号
2025年12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宿州市埇桥区于娜百货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西侧货架上摆放的正在销售的UKISS银斑漫游颊彩唇泥,净含量:2.8g,限期使用日期:2025年10月13日,共3支,已超过使用期限。上述化妆品货值金额为144元。当事人未留存上述化妆品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
1.警告;2.罚款2000元,上缴财政;3.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UKISS银斑漫游颊彩唇泥3支。
2000.00元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2
﹝宿﹞文综罚字﹝2024﹞Y03号
2024年2月28日16时33分,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于娜经营的宿州市埇桥区于娜百货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场所正在经营之中,经营范围为文具、百货等。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场所正后方货架上有《红星照耀中国》(团结出版社)出版物共计5本。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该场所负责人得知,该场所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其在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和出售出版物的行为,已属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之规定,已构成违法。当
没收出版物5本,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