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方源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宗兴 | 注册资本:10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0062009203Y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集聚区纬一路317号一楼(仅限办公)(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19
(2022)浙1002民初43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台州市方源运输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
2021-03-23
(2021)浙1002民初13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陶**
台州市方源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3
2020-11-09
(2020)浙1002民初45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x**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台州市方源运输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4
2020-11-09
(2020)浙1002民初45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
台州市方源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5
2019-04-10
(2019)浙1002民初13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台州市方源运输有限公司,王**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6
2019-03-05
(2019)浙1002民初3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
王*,台州市方源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07号
当事人台州市方源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大道东段道路工程项目工地内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鉴于当事人固化后的建筑垃圾经检测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指标,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符合《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第十四条第(二)项“违法行为轻微的”的情形;当事人到案后主动交代出动的车辆、车次,符合《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第十四条第(五)项“主动配合查清案件事实的”的情形。综上所述,并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120000.00元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