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久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茂兴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5MA1XD9F85L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太仓市沙溪镇归庄庄西村30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6〕95号
经查,当事人是太仓市的一家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甜酒曲的生产、销售。2024年4月8日,当事人从兴化市镇西玉米业有限公司购入大米30吨,单价4000元/吨,金额120000元。2024年3月30日,当事人从贵州省食品发酵研发中心(有限合伙)购入菌种液(根霉菌)500kg,单价26元/kg,金额13000元,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1月30日合计生产了产品“苏州蜜蜂牌甜酒曲”25个批次,共10000袋,销售价格0.3元/袋,货值金额共3000元。同时通过调查,当事人生产上述产品时共使用大米374kg,4元/kg,成本1496元;共使用菌种液(根霉菌)5.2kg,26元/kg,成本135.2元,因此可计算的生产成本为1631.2元,违法所得1368.8元。上述产品包装上标有“用本产品制作的甜酒酿(醪糟)营养丰富含葡萄糖40%以上”字样,当事人提供了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显示糖度(以葡萄糖计)的实测值为27.7%,未达到40%。
另查,对于当事人在产品“苏州蜜蜂牌甜酒曲”标签配料表中标注“米粉”的行为,当事人提供了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当事人将大米经过物理粉碎成米粉后加入产品,另当事人提供了产品标签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产品标签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且国家标准中规定了米粉的名称,因此当事人在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标注“米粉”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3.1的规定,能够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整改,对产品标签进行了修改,提供了整改报告。2025年12月16日当事人发布了产品召回通知书,截止2025年12月26日,合计召回产品695袋。
当事人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二、没收违法所得1368.8元,上缴国库;三、没收“苏州蜜蜂牌甜酒曲”外包装袋 3600个。
5000.00元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