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城东冷饮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化树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321MA19C09J5R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鸡古路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3-11
(2019)黑0321民初653号
租赁合同纠纷
鸡东县城东冷饮厂
鸡东县优乐购生鲜超市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9
2021-10-19
(2021)黑0321民初2170号
租赁合同纠纷
鸡东县城东冷饮厂、鸡东县丽梅华琳果蔬大卖场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9-29
2021-08-20
(2021)黑0321民初1724号
租赁合同纠纷
鸡东县城东冷饮厂、鸡东县华琳果蔬大卖场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鸡东市监处罚〔2025〕38号
经查, 当事人经营的云里香牌风味鸭肉串是从鸡西市鸡冠区东昇隆冻品批发店购进的,共购进了4次,分别在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26日、2025年3月5日、2025年4月6日购进了1件(每件10袋),购进价格是260元/件。鸡西市鸡冠区东昇隆冻品批发店给当事人提供的票据上显示涉案食品为“小牛肉串[云里香]”,当事人在前两次进货时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仔细查看涉案食品的包装标签,未发现该涉案食品是鸭肉串。当事人经营涉案食品的冻货价格表及送货单信息上均标注的是“牛肉小串”,均是以“牛肉小串”的名义对外销售的,销售群体为商品流水账里的餐饮店及零售顾客,销售价格为30元/袋,收款方式为现金和微信转账。2025年3月5日当事人发现该涉案食品的真实属性是鸭肉串后仍然以牛肉小串的名义对外销售。 当事人在限期内提供了供货商资质、进货台账、微信订购记录、部分进货票据、销售票据、商品流水账等材料。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制定了召回计划及整改报告。 至案发,当事人以牛肉小串的名义对外销售的云里香牌风味鸭肉串共购进4件,共40袋,其中销售34袋,库存6袋,销售价格30元/袋,销售金额共1020元,货值金额共1200元,违法所得共1200元。
1、警告;
2、没收云里香牌风味鸭肉串6袋;
3、没收违法所得1200.00元;
4、罚款2000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21200.00元库。
20000.00元
-
2025-09-22
2
鸡东市监处罚[2023]12号
经查明,2023年1月15日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进货经营的巧撞奶(雪糕)经检测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老冰棍冰棍经检测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称该巧撞奶(雪糕)、老冰棍冰棍从鸡西市恒山区腾宝冷冻食品厂进货。当事人经营的巧撞奶(雪糕)的进货量:30箱;进价:0.65元/支;销售价:0.80元/支;票据显示40支*30箱,共1200支;货值金额:960.00元;(通过调查情况属实)其中销售1170支,召回扣押30支。当事人共进该批次巧撞奶(雪糕)1次,办案人员在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在其单位的货架及仓库内均未发现该批次产品。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这批巧撞奶(雪糕)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1、大肠菌群,CFU/g;标准指标:n=5,c=2,m=10.M=100;实测值:40,30,60,90,50单项判定:不合格。当事人经营的老冰棍冰棍的进货量:50箱;进价:0.32元/支;销售价:0.40元/支;票据显示50支*50箱,共2500支;货值金额:1000.00元;(通过调查情况属实)其中销售2396支,召回扣押104支。当事人共进该批次老冰棍冰棍1次,办案人员在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在其单位的货架及仓库内均未发现该批次产品。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这批老冰棍冰棍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1、大肠菌群,CFU/g;标准指标:n=5,c=2,m=10.M=100;实测值:40,30,60,90,50单项判定:不合格。2、菌落总数,CFU/g;标准指标:n=5,c=2,m=25000.M=100000;实测值:24000,26000,39000,28000,23000单项判定:不合格。办案人员在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能够提供自己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货验收记录,能提供进货票据、成品出厂检验报告及供货方的相关手续,办案机构对当事人经营巧撞奶(雪糕)大肠菌群;老冰棍冰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记录在现场笔录上,当事人未提出异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事项:当事人现场经营的情况;
2、询问笔录2份;证明事项:当事人供述的进货经营巧撞奶(雪糕)、老冰棍冰棍的违法事实;
3、调查笔录1份;证明事项:被调查人运输货物时途中车辆出现故障,冷藏车不制冷的情况;
4、身份证复印件2份;证明事
罚款0.5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040.00元
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