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紫莹 | 注册资本:66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4UUG076R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太安路长安段79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7
(2025)粤1972民初37082号
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
樊**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12-25
(2017)京0105民初63758号
肖像权纠纷
黄**
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
2018-08-03
(2017)京0105民初64271号
肖像权纠纷
黄**
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
2018-05-03
(2017)京0105民初43642号
人格权纠纷
梁*
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4
2018-04-26
(2017)京0105民初63758号
肖像权纠纷
黄**
广州市飞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东芝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5
2017-12-12
人格权纠纷
王**
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6
2017-09-26
名誉权纠纷
原***
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广州市飞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0
2021-09-06
(2021)粤1972民初9339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赖**、刘**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50932.31元
民事案件
2
2020-08-17
2020-07-29
(2020)粤1972执4690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陈**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1-22
2019-10-18
(2019)粤1972民初14393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与陈**、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1693.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04-21
2018-12-27
(2017)京0105民初63758号
刘**与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8-12-31
2018-08-31
(2018)京0105民初35147号
刘**与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9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8-12-27
2018-04-11
(2017)京0105民初64271号
肖像权纠纷
孟*与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8-12-27
2018-03-28
(2017)京0105民初43642号
肖像权纠纷
王**与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医保罚字[2026]第0001号
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形,不存在欺诈骗保情形。
罚款人民币肆拾陆万壹仟零柒拾柒元壹角玖分(461077.19)
461077.19元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6-02-09
2
东医保罚字〔2025〕第07003号
2024年10月25日东莞市医疗保障局长安分局接收到市局下发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数据,检查人员于2025年6月23日对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我市医保基金的情况进行检查。经调查,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医保范围收费的违规情形,并于2024年11月7日退回违规金额共计人民币991958.18元到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账户。
对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罚款84.36364万元。
843636.40元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5-09-05
3
东医保罚字﹝2025﹞第07010号
2024年10月25日东莞市医疗保障局长安分局接收到市局下发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数据, 检查人员于2025年6月23日对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我市医保基金的情况进行检查。经调查,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医保范围收费的违规情形,并于2024年11月7日退回违规金额共计人民币991958.18元到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账户。
对东莞长安港湾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罚款84.36364万元。
843636.40元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5-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