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天医联合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金红莲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MA07GTK74X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与西湖村大街交口西北侧南方大厦一层102、二层20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23
劳动争议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4-12
劳动争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3
2024-03-29
劳动争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4
2024-03-29
劳动争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5
2024-01-15
劳动争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6
2024-01-15
劳动争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7
2024-01-15
劳动争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南开市监处罚﹝2025﹞144号
举报人举报天津市天医联合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二是存在价格欺诈,虚构原价;三是虚构医生资质和擅长项目;四是涉嫌不正当竞争。 针对举报人举报“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一线索,经查,当事人在其美团平台内“工作日节假日通用超声波洗牙”页面中包含“喷砂洁牙净白套餐,三甲医院口腔专家亲诊”的广告语,当事人自行发布该广告且未进行医疗广告审查,该行为满足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构成要件,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针对举报人举报“存在价格欺诈,虚构原价”一线索,经查,当事人提供相关项目划线价格收款证明,故举报人反映此条线索经核实不属实。 针对举报人举报“虚构医生资质和擅长项目”一线索,当事人提供涉举报医生的医师资格证书,陈雷医生简介“现就职于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与出诊医院“天津和平康普综合门诊部”不一致,该行为满足经营者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针对举报人举报“宣传进口、特惠,涉嫌不正当竞争”一线索,经查当事人提供涉案进口产品相关资质证明,故举报人反映此条线索经核实不属实。
对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罚款2500元;对当事人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罚款2500元,共计罚款5000元
75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8
2
津开市监处罚﹝2024﹞队1120-1376
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在西湖道28 号华章里万维花园道闸上发布的广告是当事人自行设计的且无法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上述广告是委托天津宣邑鑫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广告发布协议,可以确定广告费为600元。
处广告费二倍罚款 1200元。
12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9
3
津南开卫医罚﹝2023﹞024号
未按照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
警告,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