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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相若电动车配件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海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7MAAC5HFEXB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九州二路1号附2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高新市监处罚〔2024〕15号
当事人于2021年12月17日依法注册成立,取得《营业执照》。2023年5月4日,当事人从天长市超群电子厂直接购进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规格型号7245)200只。2023年6月17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在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九州二路1号附27号对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规格型号:7245,生产单位:天长市超群电子厂,生产日期:2023年06月07日)依法予以随机抽样并检验,2023年8月24日我局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2023-02-140350,检验结论为:;该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中输入功率和电流1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根据《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同日,执法人员送达了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2023-02-140350,当事人当场表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但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生产厂家天长市超群电子厂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检,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向天长市超群电子厂下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检机构确定通知书,天长市超群电子厂在规定时间内未向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提拱备样进行检验。虽然天长市超群电子厂向天长市市场监督检验所提出了检验,天长市场监督检验所出具了检验报告(-20230014),复检产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不是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已告之当事人上述检验报告不能证明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的产品为复检产品。2023年12月1日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1只备样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规格型号:7245,生产单位:天长市超群电子厂,生产日期:2023年06月07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对以上产品进行了扣押。另查明,当事人购进200只,进货单价43元只,共计8600元。抽样时抽了2只(1只送检,1只备样),销售88只,销售单价44元只,销售收入3872元,获利45元,未纳税。故认定我局认定的货值金额为8800元,未纳税,违法所得45元。; ; ; ; ; ; ; ; ; ; ; ; ;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停止销售涉案产品,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被扣押不合格电动车充电器1只;2、没收违法所得45元;3、罚款9680元。
9680.00元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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