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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潼南为民医院(普通合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韦中发注册资本:33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3565609622Q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建设路17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潼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2号
2025年11月24日,重庆市潼南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建设路176号的重庆潼南为民医院(普通合伙)(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建设路176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韦中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3565609622Q)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医院消防控制室仅1人值班。重庆潼南为民医院(普通合伙)安排值班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庆潼南为民医院(普通合伙)被发现违法行为后,积极整改,现场未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结合《重庆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55项标准,重庆潼南为民医院(普通合伙)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情节,按照轻微违法阶次进行量罚
给予重庆潼南为民医院(普通合伙)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潼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6-01-07
2
潼医保处罚﹝2025﹞56号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低标准入院)
1.责令整改2.基金损失14241.29元,退回医保基金专户3.罚款14241.29元
14241.29元
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5-12-22
3
潼医保处罚字﹝2024﹞第128号
串换诊疗项目
根据条例责令退回本金2727.14元,并处罚款2727.14元
2727.14元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08
4
潼医保处罚字﹝2024﹞38号
“注射用法莫替丁”超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用药,全程C反应蛋白(hsCRP+常规CRP)测定试剂盒提供服务,对同一试剂的检验结果收取两次费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超医保支付范围报销,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 款过度诊疗、第三十八条第三款重复收费、第三十八条第六款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 款、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1.责令整改2.基金损失9001.41元退回医保基金专户3.罚款9001.41元
9001.41元
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4-01-04
5
渝潼南市监处字(2023)384号
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劣药、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当事人未妥善保存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70000.00元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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