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磊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1MA0QGJ51XU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荣丰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0
(2025)内0623民初1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贡木其木仁庆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邢**,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支公司,买***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2
2024-12-18
(2024)内0207民初23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
包头市全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林**,王**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3
2024-09-12
(2024)内0821民初33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
王**
五原县人民法院
4
2024-08-20
(2024)内0824民初1523号
保险纠纷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
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5
2024-06-13
(2024)内0821民初18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
温**
五原县人民法院
6
2023-08-08
(2023)内0624民初1118号
侵权责任纠纷
鄂托克旗苏米图基层供销社有限公司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原支公司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7
2023-07-25
(2023)内0821民初20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
张*
五原县人民法院
8
2023-07-05
(2023)内0821民初20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
张*
五原县人民法院
9
2023-05-17
(2023)内0624民初11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鄂托克旗苏米图基层供销社有限公司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10
2023-04-25
(2023)宁0181民初14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原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东支公司,五原县倡亨汽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青铜峡支公司,蔡**,郝**,王**,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哈**
灵武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20
(2024)内0821民初18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
温**,王**
裁判文书
五原县人民法院
2
2024-08-14
买卖合同纠纷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
温**,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五原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01
2024-08-21
(2024)内0824民初1523号
保险纠纷
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239.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9-05
2023-12-18
(2023)内0821民初3754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五原支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3456.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02-27
2023-10-19
(2023)内0824民初1502号
保险纠纷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中心支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4007.00元
民事案件
4
2024-01-31
2023-11-16
(2023)内0623民初17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8-06
2022-03-08
(2021)内0623民初192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34318.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交综执(十一)01普罚(2025)013号
2025年03月12日14时44分,执法人员张伟、李继新在检查中发现,在乌海巴音陶亥—包头-方向,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G18荣乌高速巴音陶亥收费所,五原县畅锦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蒙L47225(蒙L2H79挂)对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车辆。经勘验,改装行为是私自安装飞机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5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03-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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