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西青区新佳益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庭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1MA822DAN1C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家兴里底商5号商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9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市监张处罚〔2025〕100号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1.罚款人民币: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5元;3.警告。
3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1
2
津青市监张处罚〔2024〕146号
我单位接群众举报,2024年6月18日在天津市西青区新佳益食品店内买到了1袋超过保质期的“海底捞上汤三鲜火锅底料”,生产日期2023年5月11日,保质期12个月。举报人向我单位提供了购买过程的1个录像和4张照片。我局执法人员在2024年6月21对天津市西青区新佳益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货架上发现5袋“海底捞上汤三鲜火锅底料”,净含量200g/袋,售价13元/袋,保质期12个月,1袋生产日期2023年5月11日,1袋生产日期2023年5月12日,3袋生产日期2023年1月2日,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并记录,并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扣押(详见津青市监张强制〔2024〕146号)。 经调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都是西青区的代理商配送到店里的,“海底捞上汤三鲜火锅底料”进价11元/袋,卖13元/袋。“海底捞上汤三鲜火锅底料”过期后在2024年6月18日卖出了1袋,店内剩余的5袋过期产品,已被扣押。无法提供提供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和销售记录。当事人解释上述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仍然在货架上销售原因是最近工作人员变动,没有及时理货,对当事人的解释,我局予以采信。过期食品货值金额按销售价计算共计65元,违法所得共计2元。
1.警告;2.没收过期食品:5袋“海底捞上汤三鲜火锅底料”;3.没收违法所得2元;4.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2
3
津市监青张处罚〔2024〕84号
当事人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百香果味益生菌复合果汁饮料”,我局执法人员在2024年3月22日对当事人店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店经营场所的货架上现场查见1瓶“猕猴桃味益生菌复合果汁饮料”,净含量1.5L/瓶,售价13元/瓶,生产日期2023/02/18,保质期12个月;现场查见1瓶“百香果味益生菌复合果汁饮料”,净含量1.5L/瓶,售价13元/瓶,生产日期2023/03/03,保质期12个月,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1.警告;2.没收过期食品:1瓶“猕猴桃味益生菌复合果汁饮料”、1瓶“百香果味益生菌复合果汁饮料”;3.没收违法所得3.4元;4.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1
4
津市监青张处罚〔2023〕125号
经调查,当事人店内的过期“清伊坊牛肉风味香肠”于2022年12月20日从天津市西青区燕昊酱制品经营部进货,共购进1箱,40支/箱,进价35元/箱,卖1元/支。当事人在过期之前卖了15只,过期后在9月5日卖了1只,可以提供销售记录。过期食品货值金额按销售价计算共计24元,违法所得共计0.125元。
1.没收过期食品:24只“清伊坊牛肉风味香肠”。2.没收违法所得0.125元;3.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