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清勇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0255664715X7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办事处桂花大道铜仁汽车南站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07
(2024)黔0603民初79号
运输合同纠纷
龙**,龙**,龙**
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吴**,龙**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2
2024-01-25
(2024)黔0622民初21号
劳动合同纠纷
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
王**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4-01-25
(2024)黔0622民初22号
劳动合同纠纷
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
杨**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2-05-24
(2022)黔0602民初118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支行
邬**,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蒋**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5
2022-03-22
(2022)黔0602民初38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
邬**,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蒋**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6
2022-02-18
(2022)黔0602民初39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支行
邬**,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蒋**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7
2021-12-03
(2021)黔06民终2177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市中心支公司
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11-02
(2021)黔0626民初2429号
追偿权纠纷
湖北品农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罗**
德江县人民法院
9
2021-09-30
(2021)黔0626民初2429号
追偿权纠纷
湖北品农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
德江县人民法院
10
2021-09-30
(2021)黔0626民初2429号
追偿权纠纷
湖北品农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罗**
德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24
2023-04-07
(2023)川3401执493号之一
行政非诉执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六支队行政非诉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5-24
2023-04-07
(2023)川3401执315号之一
行政非诉执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六支队行政非诉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3-17
2022-02-17
(2022)黔0602民初39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支行、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1-14
2020-12-08
(2020)渝0241行审133号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五大队与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5
2021-01-14
2020-12-08
(2020)渝0241行审137号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五大队与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6
2021-01-14
2020-12-08
(2020)渝0241行审134号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五大队与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7
2021-01-14
2020-12-07
(2020)渝0241行审132号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五大队与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21-01-14
2020-12-08
(2020)渝0241行审135号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五大队与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21-01-14
2020-12-08
(2020)渝0241行审136号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五大队与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21-01-08
2020-03-10
(2020)黔0624执4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2020)黔0624执4号陈**与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运政罚﹝2025﹞013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08日10时50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温州市龟湖路151号检查时发现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10
2
温运政罚﹝2025﹞016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09日11时31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温州市龟湖路151号检查时发现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10
3
温运政罚﹝2025﹞017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28日13时34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温州双屿高速口检查时发现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元整。
1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10
4
﹝2024﹞2129号
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案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洪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28
5
黔交执0601罚﹝2024﹞106号
2024年9月10日21时30分,贵州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席燕(执法证号:24060071187)、罗元(执法证号:24060071121)在G56杭瑞高速铜仁北收费站开展运政执法检查,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车辆贵DB6018进行检查发现: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吴俊发(从业资格证号:522229********3654)驾驶该公司所属省际包车客运车辆贵DB6018(道路运输证号:铜仁字520603007064)持有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的包车合同持有铜仁至厦门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贵DB6018),该车共核载54人,实载29人。经现场调查询问得知,有2名未在包车合同内的乘客是与公司驾驶员直接电话联系的,其中1名乘客是从厦门至铜仁松桃普觉,已经支付220元车费给驾驶员吴俊发,另外1名乘客是从福建至铜仁碧江区,已经支付200元车费给驾驶员吴俊发。上述违法事实证明,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包车客运(贵DB6018)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该行为违反了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新增事项》新增1,适用违法程度一般的规定,现决定给予你(你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1300.00)的行政处罚。
1300.00元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
2024-10-22
6
粤汕潮南交罚﹝2024﹞00039号
2024年03月02日14时25分,我局执法人员在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高速公路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司机驾驶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贵DB0399大型普通客车停靠在路口下客。经现场调查该车下客9名,其中2名从在贵州大方上车每人付运费400多远,2名乘客从贵州六盘水上车每人付运费580元,另4名乘客从贵州毕节七星区上车每人付运费400元。9名乘客均为购票上车。司机刘操现场提供手机照片包车合同与本次运载不相符。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有涉嫌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汕头市潮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4-03-11
7
麻交处罚决定﹝2024﹞第0027号
杨胜勇驾驶贵DC7778大型客车涉嫌在包茂高速麻阳隆家堡收费站出口处承揽包车合同外乘客5人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款之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2024年02月26日杨胜勇驾驶贵DC7778大型客车在包茂高速麻阳隆家堡收费站出口处承揽包车合同外乘客5人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1000元
1000.00元
麻阳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08
8
黔交执0609罚﹝2024﹞4号
2024年01月26日08时40分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九大队执法人员田宇、黎子鸣在S25沿榕高速(沿德段)沿河东收费站外检查时发现田亿、王佳杰驾驶车牌为贵DC7161(车辆实际所有人为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路线为铜仁至佛山。经执法人员刘意、胡丹调查并询问乘客、查验该车包车合同及包车合同人员名单,询问该车乘客黄大国、陈杰,发现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存在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行为。该行为有贵DC7161道路运输证、田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贵DC7161行驶证、田亿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田亿询问笔录、乘客黄大国询问笔录、乘客陈杰询问笔录、田亿签字确认现场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证据确凿,由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人田亿对上述证据材料及违法行为进行确认,新国线集团(铜仁)运输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该公司对上述违法行为无异议,无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现责令你(你单位)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文书编号:黔交执0609责改〔2024〕4号)内容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壹仟元整(¥10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
2024-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