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天彭镇美妍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82MA69KRTF61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东湖大街17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彭市监处〔2024〕51018224000804号
经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2024年9月2日,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检查时其《营业执照》上显示的经营场所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兴盛路130号附59号,而其实际经营场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东湖大街174号。2024年9月24日彭州市天彭镇美妍化妆品店经营者杨敏接受我局询问调查,据杨敏自述,2024年8月4日该店销售了3盒“润颜三宝植物润白嫩肤组合三件套”产品给顾客,因是小本经营,该店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执法人员查询,该产品标注的特殊许可证文号“卫妆特字(2004)第1101号”,显示的产品名称为“真积诗冷烫液”,生产企业为“广州市雍加化妆品有限公司”,状态为“已过期”,与“润颜三宝植物润白嫩肤组合三件套”产品不符,店铺经营者杨敏也无法提供该产品的国家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明。经执法人员查询,该产品标注的商品条码“6925858746808”显示的厂商名称为“北京凯文鑫华科贸有限公司”,状态为“已注销”。
据当事人自述,上述化妆品的购进价格是86元/盒,共购进了3盒,这3盒产品在2024年8月4日由同一顾客买走,3盒产品的销售金额共计400.0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记录和销售记录,无证据证明其购进及销售了更多该产品,故上述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400.00元,违法所得为400.00元。
2024年9月2日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被举报产品,2024年9月24日,该店经营者杨敏到我单位接受调查时提供了已变更经营场所地址的《营业执照》,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罚款0.2400万元
2400.00元
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