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优品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贺新洲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1156977705XQ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边员村西坑直街7号301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云市监处罚〔2026〕659号
经查明:当事人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061)。当事人生产的“绿之密语清爽去屑生机洗发水”系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为“国妆网备进字(粤)2024000663”,于2024年4月23日备案。当事人受客户委托于2025年8月16日在广州市白云区鹤边员村西坑直街7号301房(当事人住所)生产批号为LH515的“绿之密语清爽去屑生机洗发水”384瓶,未进行留样,且未制作批生产记录。经调查,上述批次化妆品标签的内容有产品中文名称:绿之密语清爽去屑生机洗发水、净含量:567mL、原产国:日本、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国妆网备进字(粤)2024000663、生产批号:LH515、限期使用日期:2028-08-15、备案人/经销商名称:广州千寻进出口有限公司、备案人/经销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园路135号(3栋)81房(仅限办公)、生产企业名称:盖奥尔化学株式会社、生产企业地址:111-1 Shinmura, Katsuragi City, Nara Prefecture、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贮存条件等信息。我局认定上述标签中“原产国:日本”、“生产企业名称:盖奥尔化学株式会社”、“生产企业地址:111-1 Shinmura, Katsuragi City, Nara Prefecture”为虚假内容。上述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化妆品被我局当场查获。
当事人与客户约定用美元结算,每瓶“绿之密语清爽去屑生机洗发水”0.6美元,按照2025年7月8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计算,每瓶“绿之密语清爽去屑生机洗发水”货值为4.29元人民币。当事人生产涉事批次产品后,未向客户发货,亦未收取货款,且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再收取货款。综上,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货值金额是1647.36元(4.29×384),没有违法所得。
当事人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绿之密语清爽去屑生机洗发水”384瓶;
二、罚款11000元。
当事人生产化妆品未制作批生产记录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执行生产记录制度的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当事人未执行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和留样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执行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和留样记录制度的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综上,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执行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和留样记录制度、生产记录制度的行为并予以如下处罚:
一、警告;
二、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绿之密语清爽去屑生机洗发水”384瓶;
三、罚款11000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化妆品的行为。
110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