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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盛源食品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列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1121MA0LKT8B5L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文水县南安镇南安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文市监处罚[2023]45号
2023年05月17日,我局接文水县盛源食品坊制售的“巧乐鑫蛋糕”被抽检菌落总数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文水县盛源食品坊制售的“巧乐鑫蛋糕”,在赣榆区赣马镇万坦百货店被被抽检,抽样基数为5KG,结果为菌落总数不合格。2023年05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作坊进行现场检查,文水县盛源食品坊2021年06月25日成立,2021年10月06日取的食品小作坊许可证,许可品种是烘烤类糕点,经检查文水县盛源食品坊现停产。经调查核实,文水县盛源食品坊2023年3月1日共生产“巧乐鑫蛋糕”50KG,现已全部销售给江苏省连云港市的一经销商,销售价11.2元/KG。现场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及召回通知书。文水县盛源食品坊于2023年5月18向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赣马镇万坦百货店发召回公告,该百货店解释说;“日期为2023年3月1日的巧乐鑫蛋糕已全部销售完毕,粘贴公告后至今无消费者退回蛋糕。文水县盛源食品坊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符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从轻处罚的规定,另结合现在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大政策;综合考虑,我局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量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规定。决定给予从轻处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文水县盛源食品坊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许可证副本、食品小作坊许可品种明细表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资质。 2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拍照图片6张,文水县盛源食品坊的抽检报告复印件一份。证明:违法事实。 3召回公告、召回公告回执、召回公告粘贴图片、巧乐鑫蛋糕召回情况复印件个一份。证明:召回情况。
罚款0.2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900.00元
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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