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湖商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阮永维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2697982226Q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刘家营新区立夏路1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8号
2024年1月18日,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昆明湖商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立夏路17号,法定代表人:阮永维)存在:1、应急照明灯损坏、手动报警按钮损坏、非消防电源未切断,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疏散楼梯堆放杂物,为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该单位在大队指出火灾隐患后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积极整改违法行为,属于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为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政策要求,给予从轻处罚
给予昆明湖商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给予昆明湖商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19
2
2023052203245753083803
1、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杯具等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2、安排未能出示艾滋病检测证明的胡布桂、徐荣花、和冬梅(姓名)等3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2023年5月16日本机关依法查明昆明湖商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违法行为:1、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杯具等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2、安排未能出示艾滋病检测证明的胡布桂、徐荣花、和冬梅(姓名)等3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决定给予该机构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00.00元
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