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星发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建东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22MA38N5YA7E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刘垦一分场种茶队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10
(2023)苏0981民初52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鹰潭星发食品有限公司
袁**
东台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鹰余市监处罚〔2025〕4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2月1日与河南冠兴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生产鸡心串(生制品 非即食)产品,当事人签订协议时查验了河南冠兴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鸡心串(生制品 非即食)的生产工艺为鸡心原料化冻之后去油,然后投料腌制、穿串,之后放速冻库速冻,最后进行内包装和外包装。当事人于2024年12月17日从福建圣农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了鸡心原料,并索要了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发货仓库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4E321110A4F1129009),鸡心原料由福建圣农股份有限公司冷藏车运输至当事人生产场所,冷藏车运输温度为-20℃,当事人原料库温度设置为-18℃,速冻库温度设置为-30℃,生产车间安装了空调,温度控制在22℃左右,成品库温度设置为-18℃,成品的运输冷藏车温度设置为-18℃。当事人于2025年1月10日生产了61箱共732kg鸡心串(生制品 非即食),其中1箱(共10包)用于出厂检验,当事人不能提供出厂检验项目中过氧化值的检测原始记录,且当事人提供的检验员陈冬兰的检验员证于2022年7月23日已过期,该出厂检验报告无效,没有检测产品的留样,当事人陈述该批次鸡心串(生制品 非即食)的出厂检验报告使用了错误模板,导致出厂检验报告的净含量和抽样基数数据与实际不符,剩余60箱鸡心串(生制品 非即食)均销售至河南冠兴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价格为65元/箱,当事人陈述其2025年5月7日发布了召回公告,召回数量为0,2025年5月27日通过微信给经销商冠兴食品发送了停止销售鸡心串的信息,当事人货值金额为3965元,违法所得3900元。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900元;3.罚款15500元。
15500.00元
余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