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金彩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培培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01MAAJX87171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世纪广场步行街66-67号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匀﹞应急罚﹝2026﹞烟花-0526-01号
2026年1月25日晚,接到群众举报在都匀市新火车站聚林世纪城居民楼底层门面存有大量烟花爆竹,我单位联合公安、街道对现场进行检查,截止1月26日凌晨,共计发现非法烟花爆竹1318件,都匀市金彩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周培培(已对收缴的1318件非法烟花爆竹进行现场勘验,承认为其所有),查获的1318件非法烟花爆竹现场由公安进行查封扣押。
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依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阶次A,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基于以上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都匀市金彩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周培培销售烟花爆竹未遂且无违法所得,查获的1318件非法烟花爆竹现场由公安进行查封扣押,建议对都匀市金彩商贸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0000.00元整(贰万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但都匀市金彩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周培培存在销毁证据行为,依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条符合从重处罚情形,建议加重人民币5000.00元整(伍任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机关决定对都匀市金彩商贸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25000.00元整(贰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已依法责令改正/限期改正。
25000.00元
都匀市应急管理局
2026-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