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佳宏包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志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1MAD5GK111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淋山河镇孙家山村(湖北团风百强服饰有限公司内)(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团风市监处罚〔2025〕98号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至今在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淋山河镇孙家山村(湖北团风百强服饰有限公司内)从事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及纸制品制造,生产产品为鸡蛋托。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9日从石家庄昊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购进压力容器(储气罐,设备代码217037R10202311137),于2024年10月开始投入使用,用于生产鸡蛋托,从购进投入使用至2025年7月31日,当事人未取得该压力容器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当事人于2024年3月从湖北龙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购进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设备代码511010A12202403252),于2024年10月开始投入使用。从购进投入使用至2025年7月31日,未对使用的叉车申请首次检验,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人员作业证》的人员驾驶上述叉车进行作业。
当事人已于2025年8月21号向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黄冈分院申请平衡重式叉车送检,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黄冈分院受理了当事人的检验申请。2025年9月23日,当事人向团风县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行政许可。在本局调查期间,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压力容器的购销合同、产品出厂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叉车的购销合同、送货单、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等手续,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积极落实整改。...[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对当事人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违法行为责令30日内改正;2、对当事人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责令30日内改正;3、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