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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天洲水暖电料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侠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60949851296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杨四岭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01
2020-08-20
(2020)鄂1126行审354号
其它类型纠纷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蕲春天洲水暖电料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0-04-01
2020-03-25
(2020)鄂1126行审11号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蕲春天洲水暖电料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305号
当事人于2014年3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在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杨四岭村从事水暖、电料、灯具、洁具、厨具、家用电器经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2月5日从武汉宏图盛实业有限公司购进PVC-U硬聚氯乙烯优质排水管70根,规格型号:160×2.6 4m/根,标称生产单位:武汉宏图盛实业有限公司。进价40元/根,售价42元/根。2026年3月31日,本局委托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PVC-U硬聚氯乙烯优质排水管进行抽检。2026年4月24日,本局收到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kW202603093),报告显示:①检测项目“平均外径”,计量单位mm,检验方法GB/T 8806-2008,标准或产品明示要求160.0~160.4,检测结果为160.7,单项判定不合格;②检测项目“密度”,计量单位kg/m3,检验方法GB/T 1033.1-2008 A法,标准或产品明示要求1350~1550,检测结果为2071,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检验,平均外径、密度项目不符合 GB/T 5836.1-2018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4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上述产品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kW202603093)及《检验结果告知书》(蕲春市监检鉴结〔2026〕43号),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未要求复检。 另查明,截至《检验报告》送达之日,上述PVC-U硬聚氯乙烯优质排水管除抽检样品(样品数量:1根)外,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故当事人经营不合格PVC-U硬聚氯乙烯优质排水管货值金额为2898元(69根×42元/根)。因当事人未提供缴税单据,故违法所得为138元。案涉产品供货商武汉宏图盛实业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合格PVC-U硬聚氯乙烯排水管的违法行为,本局于2026年6月30日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3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38元。 合并执行罚没款3138元。
3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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