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恒丰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志礼 | 注册资本:5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0378400317X9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18
(2019)苏0282民初13415号
定作合同纠纷
江苏鑫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恒丰化工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2
2020-01-06
(2019)苏0282民初13415号
定作合同纠纷
江苏鑫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恒丰化工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3
2019-08-12
(2019)苏02民终3018号
定作合同纠纷
甘肃恒丰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鑫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9-07-31
(2019)苏02民终3018号
定作合同纠纷
甘肃恒丰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鑫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02-21
(2019)苏0282民初990号
定作合同纠纷
江苏鑫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恒丰化工有限公司
宜兴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5-06
2020-04-16
(2020)苏02民辖终175号
甘肃恒丰化工有限公司、江苏鑫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甘肃恒丰化工有限公司、江苏鑫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19-11-01
2019-04-18
(2019)苏0282民初990号
定作合同纠纷
990江苏鑫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甘肃恒丰化工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664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10-11
2019-09-30
(2019)苏02民终3018号
3018甘肃恒丰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鑫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罚﹝2024﹞120号
2024年5月22日,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张志刚、王川旺、齐世凯、关文正四人对甘肃恒丰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未取得许可并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87台,现场检查时看到该公司生产1车间、2车间、3车间均在正常生产中(有照片),经现场核实,已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有28台,未按规定办理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有87台,其中87台压力容器的罐体被水泥包裹,看不到压力容器的铭牌(具体容器的型号待整理后进一步登记核实),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平监指令[2024]第9号),责令该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该公司现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谭志礼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管沛林身份证复印件。
对甘肃恒丰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5000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50000.00元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