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翠峦区吉普盾斯户外休闲服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丽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706MA1C0N2T2Q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翠峦区曙光办保安街46幢东数7户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监处罚[2023]226号
经查明:2022年12月,当事人更换门头牌匾时,在未取得商标注册登记证明的情况下,在自己经营的伊春市翠峦区吉普盾斯户外休闲服务店门头牌匾上使用了“Jep’s®”图案,2023年9月11日,在我分局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后,当事人将门头牌匾的®标志剔除。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情况。
3.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现场笔录、在现场拍摄的照片,证明当事人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情况。
4.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对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行为过程的确认。
5.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接受询问人身份。
以上证据材料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经当事人、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可以证明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罚款0.1万元#
1000.00元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翠分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