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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瑞露注册资本:408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8273952526X8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晋江市灵源街道小布林社区灵安路18号C栋2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4
(2022)闽0582民初7348号
运输合同纠纷
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
晋江市冠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晋江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6-30
2019-05-10
(2019)闽06民终1215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云霄县诚记工贸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1-11
2018-12-22
(2017)闽0622民初26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云霄县诚记工贸有限公司与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75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7-11-17
2017-01-10
(2016)闽0582民初13730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天宇化纤织造实业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776.53元
民事案件
4
2017-08-17
2016-06-08
(2016)闽0582民初5814号
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与杨*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6-06-08
2016-06-08
(2016)闽0582民初5814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原告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5-12-21
2015-12-21
(2015)南行初字第81号
(2015)81嘉丽物流诉晋江市人社局、第三人杨某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7
2015-09-18
2015-09-18
(2015)翔民初字第22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诉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鹰潭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3-10-23
2013-10-23
(2013)晋民初字第5705号
黄**与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5921.09元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9
2013-08-20
2013-08-20
(2013)泉民终字第2413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与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3-08-20
2013-08-20
(2013)泉民终字第2413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与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泉晋交执﹝2025﹞罚字第234号
2025年06月20日,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闽C-95077重型厢式货车相关业务时,发现该车综合性能检测检验已超期。2025年06月20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柯晓阳、张雅璇对闽C-95077重型厢式货车综合性能检测材料进行核实,发现该车综合性能检测检验到期日为2025年05月10日,实际检测日期为2025年06月17日进行综合检测,﹝详见《泉州市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备案记录表》﹞综合性能检测检验已超期17天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0
2
闽泉晋交执﹝2024﹞罚字第461号
2024年11月07日,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闽C-67834中型厢式货车相关业务时,发现该车综合性能检测检验已超期。2024年11月07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柯晓阳、张雅璇对闽C-67834中型厢式货车综合性能检测材料进行核实,发现该车综合性能检测检验到期日为2024年09月18日,实际检测日期为2024年11月05日进行综合检测,综合性能检测检验已超期1个月又5天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07
3
闽泉晋交执﹝2024﹞罚字第251号
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属于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晋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4-05-22
4
闽泉晋交执﹝2023﹞罚字第502号
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晋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3-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