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易香蕉水果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易明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1502MA64RJX784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江北农产品市场3幢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翠市监处〔2023〕51150223001633号
2023年9月5日,当事人从成都运送过来的大货车匿名老板处采购50件(每件12kg)香蕉,放置在经营场所销售,销售价格为每公斤7元。2023年9月12日,受我局委托,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香蕉进行抽检。2023年9月28日,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 (NO: JXRE20230901909)),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0月8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于2023年9月12日被抽样时基数10kg香蕉(其它无证据证明系不合格)除向抽检单位销售了2.1kg计14.7元(样品),剩余香蕉7.9kg以7元每kg的价格销售计55.3元。货值金额计70元,违法所得计70元。当事人采购食品未索证索票、未查验。
罚款0.18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1800.00元
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8
2
翠市监处罚〔2023〕349号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香蕉)
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70元;三、罚款1800元。
1800.00元
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