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荷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民富 | 注册资本:25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745804505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百丈村1幢1号、2幢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12-23
2016-12-23
(2016)湘0702民初2775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原告汪**与被告杭州可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天荷食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余市监处罚﹝2023﹞607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2023年2月10日生产的“速溶桂花莲子味西湖藕粉”,净含量420克/袋(35克*12),15袋/箱,于2023年2月23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并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经检测,出具编号为2310904201的检验报告,其中霉菌项目不符合GB19640-2016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涉案商品共计8箱120袋(每箱15袋),成本120元/箱,对杭州******公司1的销售价为165元/箱(售出2箱),对杭州*******公司2的销售价为145元/箱(售出6箱),货值金额为165×2+145×6=1200元,违法所得1200-120×8=240元。另查明,2023年3月27日,当事人收到《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启动了问题产品召回程序,并对生产环节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2023年3月31日,当事人从杭州******公司2召回尚未销售的48袋同批次产品,杭州******公司1购买的同批次产品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产品召回后,当事人立即组织销毁和全过程拍照记录,2023年4月3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相关销毁材料;2023年4月23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贰佰肆拾(240.00)元,处罚款人民币伍万(50000.00)元,合计伍万零贰佰肆拾(50240.00)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贰佰肆拾(240.00)元,处罚款人民币伍万(50000.00)元,合计伍万零贰佰肆拾(5024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