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昭阳区洒渔镇主仔隆泉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小林 | 注册资本:3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602MA6N16PC86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洒渔镇集贸市场16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昭区市监处罚〔2023〕287号
经查,昭通市昭阳区洒渔镇主仔隆泉超市于2018年3月16日登记开设,经营者:陈小林 ,属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食品经营、日用百货销售、新鲜蔬菜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等,食品经营许可证:JY15306020024920。2023年8月25日当事人于鲁甸县文屏镇夏冬鸡蛋经营部采购了5件(360枚/件)鸡蛋进行销售,进价为240元一件(0.67元/枚)。2023年8月29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昭通市昭阳区洒渔镇主仔隆泉超市经营的鸡蛋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情况为:抽样单编号:SBJ23530000712435647ZX、抽样基数:20公斤、抽样数量:3公斤(含备样:1.5公斤)。所抽样品经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并于2023年9月20日签发了№:CJ2023008524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41 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0月12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通知书和责令召回及整改通知书,当事人于当日发布召回公告并于2023年10月18日提交整改报告。经营过程中,上述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单价为0.7元/枚,数量为360×5=1800枚,销售所得金额共计1260.00元,属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一)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60.00元;
2、罚款5000.00 元;
5000.00元
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