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佳依服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坦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01313342191C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赛克散村1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税稽罚〔2026〕17号
(一)发票违法问题
在你公司2020年11月12#,2021年5月4#,2021年6月6#,2021年7月12#,2023年4月12#会计记账凭证中发现和田金和平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6500193130、6500212130、6500213130,发票号码:04119747-04119748、04813012-04813013、07257043、07257054-07257057、07257060、07257062,发票金额:677602.98元,税额:87428.02元,价税合计:765031.00元,货物名称:*纺织产品*布料、*纺织产品*网格布等23项)。
经实地核实,发现和田金和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地址虚假。根据和田金和平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东提供的出库单凭据及销售清单,发现和田金和平商贸有限公司实际销售给你公司的货物均来自马某东控制下的和田市自强缝纫熨烫设备商行和和田市百强缝制设备经销中心的。
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坦、股东马小东的询问笔录中均承认你公司取得的进项发票所列示的货物,实际销售方为和田市自强缝纫熨烫设备商行和和田市百强缝制设备经销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09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你公司与和田金和平商贸有限公司未发生实际业务情况下,取得开票方开具的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677602.98元,税额:87428.02元,价税合计:765031.00元)的行为,属于虚开发票。
上述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1.佳依服饰法定代表人何坦、股东马小东、财务负责人罗曼等3人的询问笔录;
证据2.和田金和平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11份发票会计账务处理相关证据资料;
证据3.和田金和平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小东银行资金流水;
证据4.和田金和平商贸有限公司销货清单;
(二)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问题
2024年少申报收入100884.96元、2025年少申报收入592920.3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第一项之规定,你公司202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19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