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圆方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钟景旭 | 注册资本:889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27171264363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桦甸市全兴大街1999号(开发区陶瓷工业园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20
(2025)粤0304民初25563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西峡县万煜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悦海景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桦市市监处罚﹝2025﹞119号
经检查吉林圆方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在单位官方网站上发布展示不完整中国地图。该地图用于展示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属于商业宣传用途。地图中存在漏绘南海九段线、南海诸岛、钓鱼岛等重要岛屿的问题。当事人出具情况说明,当事人因疏忽大意未仔细审查,导致官方网站上出现“问题地图”现企业已及时整改官网上发布的地图,网站属于企业自行维护,并无广告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