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浙江建科纺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正焕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1749028179Y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潘家坞村营盘自然村56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10-22
2015-10-22
(2015)澄商初字第01111号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江阴江动纺机制造有限公司与浙江建科纺织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88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06-09-22
2006-09-22
(2006)绍中民一终字第5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与浙江建科纺织有限公司、朱**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诸自然资规罚决字﹝2023﹞第000009号
当事单位从2006年上半年至2007年5月,擅自在诸暨市店口镇(原阮市镇)****处占用土地建厂房、围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二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版)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2006年《诸暨市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施意见(试行)》(诸土资[2006]29号)一、非法占用土地类、2007年《诸暨市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施办法》(诸土资[2007]45号)第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在诸暨市店口镇(原阮市镇)*******处非法占用的3平方米耕地及1103平方米基本农田建厂房,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并恢复1103平方米基本农田的原种植条件,责令当事人退还在诸暨市店口镇(原阮市镇)******处非法占用的19189平方米土地,限期拆除在不符合规划的599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在2006年上半年至2007年5月非法占用的14024平方米土地和2009年非法占用的28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对2006年上半年至2007年5月非法占用3010平方米建设用地、12044平方米未利用地、14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76005元。对2009年非法占用281平方米建设用地、370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39880元;对非法占用3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90元;对非法占用1103平方米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6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71695元。合计人民币187670元。
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在诸暨市店口镇(原阮市镇)潘家坞村营盘、诸暨市枫桥镇先进村九里、梅苑村葛村三村交界处非法占用的3平方米耕地及1103平方米基本农田建厂房,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并恢复1103平方米基本农田的原种植条件,责令当事人退还在诸暨市店口镇(原阮市镇)潘家坞村营盘、诸暨市枫桥镇先进村九里、梅苑村葛村三村交界处非法占用的19189平方米土地,限期拆除在不符合规划的599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在2006年上半年至2007年5月非法占用的14024平方米土地和2009年非法占用的28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对2006年上半年至2007年5月非法占用3010平方米建设用地、12044平方米未利用地、14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76005元。对2009年非法占用281平方米建设用地、370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39880元;对非法占用3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90元;对非法占用1103平方米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6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71695元。合计人民币187670元。
187670.00元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