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富裕县盛翔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宝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7MA195RTC0L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盛翔新城31号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富市监处罚[2024]128号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中使用的条形码打印计价秤用于销售水果、蔬菜进行称重结算,该电子计价秤标签标注为型号规格:HR00-15的最大称量:6/15kg,最小称量:40g,执行标准:GB/T 7722-2005,生产厂家:常州辉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使用的上述电子计价秤没有申请检定,未能提供出检定合格标签或检定证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一份和现场照片四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依法取得的经营资质。 3.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4.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陈述的违法事实。
罚款0.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元
富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3
2
富市监处罚[2023]9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8日在富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并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2023年8月4日我执法人员对富裕县盛翔超市检查时,发现该店仍未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悬挂或者摆放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我局在2023年8月1日对其责令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后,当事人仍然没有改正。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和现场照片三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 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陈述的违法事实。 3.《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依法核准的经营资格。 4. 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的身份。 5.《富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复印件及送达回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已对当事人责令改正的情况。
警告#罚款0.0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0.00元
富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