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浙加多食品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林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3MA06B6FG58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河西区梅枫道与枫林路交口华林商业中心一楼C区7-8号摊位D区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西市监处罚号〔2024〕793
当事人于2024年9月14日从宾堡(北京)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2袋宾堡红豆手撕面包。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日销售给举报人1袋。因当事人无扫码结账、计价等相关设备,无法查询销售记录。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6元,违法所得为6元。
1、没收违法所得为6元;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9
2
津西市监处罚【2024】76号
当事人于2020年10月19日自天津市环宇伟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5瓶男士控油醒肤露,使用期限至2023年9月9日。2024年1月9日,当事人向投诉举报人蘧先生销售了2瓶超过使用期限的男士控油醒肤露。2024年1月1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其经营货架上正在销售的1瓶男士控油醒肤露已经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21元,违法所得14元。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男士控油醒肤露1瓶;2、没收违法所得14元;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