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万信达酒店用品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万胜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01MA6FDRQ874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贵新高速北出口西南特产城B1栋一层4-6、120-122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匀市监处罚[2023]0547号
经查,当事人所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产品,于2022年12月30日从贵阳雄枫炉具批发部进购,分别进购商用炒菜灶具型号S2CY15-010,2台、炒炉类燃具型号2CT1-20HX,2台,共计4台,货值580元;至案发时,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执法人员核对进货票据及当事人口述,已销售炒炉类灶具1台,违法所得15元。
详见以下表格。
产品名称 数量 进货价 销售价 货值
金额 销售数量 违法所得
商用炒菜灶具型号S2CY15-010 2
120 135 270 0 0
炒炉类燃具型号2CT1-20HX 2
140 155 310 1 15
总计 4 520 580 1 15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3年03月15日,《现场笔录》1份, 证明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都匀市万信达酒店用品检查的事实。
证据(二): 2023年04月19日,《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销售价格、数量的事实。
证据(三):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及经营资质的事实。
证据(四):当事人提供进货票据、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灶具来源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万胜生签名和手印认可。
罚款0.3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870.00元
黔南州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