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维锋注册资本:8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5817907533130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韩城市复兴路东延伸段与河渎路十字东北角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6
(2024)陕05民终2376号
合同纠纷
西安经建油漆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7-03
(2024)陕0581民初82号
合同纠纷
西安经建油漆有限责任公司
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韩城市人民法院
3
2024-06-12
(2024)陕0581民初14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韩城时代建筑装璜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韩城市人民法院
4
2022-12-09
(2022)陕0581民初3454号
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纠纷
杨*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韩城市供电分公司,李**,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韩城市人民法院
5
2022-12-08
(2022)陕0581民初3454号
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纠纷
杨*
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李**,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韩城市供电分公司
韩城市人民法院
6
2022-11-22
(2022)陕0581民初3454号
借款合同纠纷
杨*
李**,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韩城市供电分公司,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韩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18
2024-06-13
(2024)陕0581民初14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韩城时代建筑装璜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2-20
2023-02-20
(2022)陕0581民初3018号之一
侵权责任纠纷
马*与绿地集团韩城置业有限公司、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2-02
2023-09-28
(2023)陕05民终17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经建油漆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9-30
2020-08-27
(2020)陕0581民初2219号
合同纠纷
陕西阳山庄钢铁炉料有限公司与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02-10
2017-01-16
(2017)陕0581民初9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史**与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李**、孙**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7-02-10
2017-01-16
(2017)陕0581民初9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史**与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李**、孙**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6-05-30
2016-05-30
(2016)陕民申6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气体压缩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与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5-04-27
2015-04-27
(2015)韩民初字第00210号
噪声污染责任纠纷
郝**与美能天然气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5-01-29
2015-01-29
(2014)渭中民二终字第00285号
重庆气体压缩机厂有限公司上诉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
2017-01-16
(2017)陕0581民初94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与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李**、孙**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城罚决字〔2025〕第033号
在韩城市复兴路东延伸段与河渎路十字东北角建设的天然气利用工程第三门站辅助用房,为一层砖混结构,长16.4米,宽7.5米,总面积123平方米。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按照建设工程造价348524元的5%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万柒仟肆佰贰拾陆元贰角(¥17426.2元)的罚款。
17426.20元
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01-22
2
综罚决字﹝2023﹞第045号
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未如实就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处以人民币50000元的罚款
50000.00元
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0-20
3
综罚决字﹝2023﹞第009号
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
处以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