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柔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4691238930H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三品村一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09
(2024)渝0151民初91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恩施州天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2
2024-09-03
(2024)渝0112民初295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梦回古镇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张*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2
(2024)渝0156民初488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恩施州万菱荟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华银山野菜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4
2024-03-12
(2024)渝0156民初489号
产品责任纠纷
恩施州天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华银山野菜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5
2024-01-04
(2023)渝0120民初9391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市三丰印务有限公司
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张*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6
2023-10-16
(2023)渝0151民初455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
张*,田**,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张*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7
2023-09-07
(2023)渝0151民初429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市铜梁区储备粮有限公司巴川分公司
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张*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8
2023-08-31
(2023)渝0151民初429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市铜梁区储备粮有限公司巴川分公司
张*,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9
2022-06-13
(2022)渝0151民初32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10
2021-10-18
(2021)渝0151民初6048号
追偿权纠纷
重庆市铜梁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胡*,张*,黄*,重庆熟人熟肆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5-16
合同纠纷
重庆潜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29
2024-01-30
(2023)渝0151执1755号之八
追偿权纠纷
重庆市铜梁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张*,重庆熟人熟肆商贸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1-26
2021-07-08
(2021)豫0821民初9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焦作市奥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76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7-16
2021-06-01
(2021)渝0151民初21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潜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4-19
2021-04-06
(2021)豫0821民初1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焦作市奥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1-29
2020-12-22
(2020)渝0151民初62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包**与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9858.50元
民事案件
6
2020-11-30
2020-09-28
(2020)渝0103民初219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市两江新区润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张*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7822.47元
民事案件
7
2020-11-04
2020-09-17
(2020)渝0107民初217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威升商贸有限公司与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铜梁市监处罚〔2026〕156号
当事人成立于2009年7月29日,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2550022412648,有效期至:2030年11月9日。经查,2025年12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的15箱香菇蒸豆腐(鸡汁味)、15箱香菇蒸豆腐(五香味)、10箱香菇蒸豆腐(香辣味)、11箱香菇蒸豆腐(泡椒味)、9箱香菇蒸豆腐(麻辣味),共计60箱,其外包装箱及内小包装袋上均标识有产地:重庆市合川区,生产商:重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委托商:重庆***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及配料、营养成分表等信息。当日,本局以当事人涉嫌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对上述60箱5种口味的香菇蒸豆腐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文书编号:渝铜梁市监强制〔2025〕282号。据当事人陈述,上述食品的外包装箱及内小包装袋由重庆***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本是委托重庆***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生产。重庆***食品有限公司实为当事人在重庆市合川区建立的食品生产企业,2025年11月底,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当事人就利用换证的时机把合川厂的部分设备和人员合并到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合并后重庆***食品有限公司还剩余部分外包装箱和内小包装袋,当事人认为扔掉太浪费,就拿到重庆楚腾食品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当事人生产的60箱5种口味的香菇蒸豆腐每箱净重10kg,因上述食品刚下生产线,没有销售,当事人生产的同类型产品2025年8月16日的销售价格为62元/箱,本局认定当事人的香菇蒸豆腐销售价格也为62元/箱,故本案货值金额为:62元/箱60箱=3720元,无违法所得。另查明,重庆***食品有限公司与重庆***食品有限公司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合同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其外包装箱及内小包装袋的设计、制作及验收标准由重庆***食品有限公司负责,***是重庆***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注册日期为2019年12月28日,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 没收60箱香菇蒸豆腐; 2.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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