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祺瑞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段岩红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1MA2H8U693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5﹞20143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15日20时44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戴港高速口检查时发现宁波祺瑞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祺瑞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零捌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浦发银行宁波象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零捌元整。
3708.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16
2
甬运政罚﹝2024﹞18197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9月03日09时21分,余姚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余姚市329复线K3+000M右侧检查时发现宁波祺瑞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祺瑞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7000.00元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5
3
甬路政罚〔2024〕161211
2024年7月8日15时28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扬、钱尼红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06 18:00:09车号为浙B3U999在招宝山大桥北侧连接线兴中路K1+4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2.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3.8吨。
-
21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10
4
甬路政罚〔2024〕161088
2024年7月1日9时30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扬、钱尼红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26 22:40:16车号为浙B3U999在招宝山大桥北侧连接线兴中路K1+4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3.7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4.7吨。
-
451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4-07-14
5
甬运政罚﹝2024﹞0312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1月26日13时22分,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5沈海高速宁波前湾新区西出口检查时发现宁波祺瑞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祺瑞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4-02-01
6
甬路政罚〔2024〕03J55
2024年1月26日13时40分许,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夏建军、任博在杭州湾新区西收费站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1R098/浙B57R0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现场人员是张保琦。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0.4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该车为6轴货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4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驾驶员张保琦驾驶浙B1R098/浙B57R0挂重型半挂牵引车(6轴货车)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肆佰捌拾元整。
480.00元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26
7
甬运政罚﹝2023﹞1895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4月21日10时00分,余姚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余姚甬梁线大隐转盘出口处检查时发现宁波祺瑞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祺瑞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