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柳州市柳北区双子百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金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05MA5MLWTB25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锦绣路1号第1栋1-1号(自产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北市监当罚〔2024〕108号
经查实,当事人因未依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于2023年9月1日被列入异常名录。
罚款200.00元。
200.00元
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7
2
柳城区烟处[2023]第2号
经查实,本案当事人卢金玲办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地址为柳州市锦绣路1号四季花都1-1-1号,许可证号为450200105401,企业(字号)名称为柳州市柳北区双子百货店,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2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30日。本案当事人卢金玲雇佣曾洁管理柳州市柳北区双子百货店的卷烟经营业务,卢金玲供述曾洁在该店铺经营卷烟时所发生的利益和风险卢金玲都知晓并愿意承担。案发时,曾洁委托在场的齐玲子(曾洁的朋友)在该店内代为售卖卷烟。2023年4月21日15时许,柳州市柳北区双子百货店实际销售卷烟人齐玲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及年龄的情况下,在柳州市锦绣路1号四季花都1-1-1号内向未成年人彭薪瑜(监护人为罗莹)出售一包35元/包芙蓉王卷烟和一包11元/包的真龙卷烟。2023年4月21日17时许,柳州市柳北区双子百货店实际销售卷烟人曾洁在未核实对方身份及年龄的情况下,在柳州市锦绣路1号四季花都1-1-1号内向未成年人彭薪瑜出售两包12元/包的好日子卷烟。经核实,彭薪瑜于2014年11月28日出生,今年8岁,系未成年人。柳州市柳北区双子百货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的规定,构成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
1.责令立即改正; 2.警告; 3.没收违法所得柒拾元整(¥70.00); 4.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上述罚没款合计贰仟零柒拾元整(¥2070.00)。
2000.00元
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