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商丘市中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如涛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02767825120P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富康路北段西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01
买卖合同纠纷
商丘市中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张**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2
2024-01-23
买卖合同纠纷
商丘市中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张**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3
2022-08-22
(2022)豫1403民初65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商丘市中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李**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梁)应急罚﹝2025﹞106号
商丘市中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制定工艺控制指标
商丘市中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制定工艺控制指标
10000.00元
商丘市梁园区应急管理局
2025-09-24
2
商税稽罚﹝2025﹞3号
(一)你单位采取在账薄上少列收入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具有偷税主观故意,且造成少缴纳2021年度1月至2023年12月增值税381267.1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637.40元、企业所得税9982.57元,合计408887.0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定性为偷税。 (二)鉴于你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已预缴税款380000.00元,有效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社会影响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2018年修订)第十五条、参照《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存在主动全额预缴税款的行为,符合从轻处罚情形,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的罚款204443.75元。
204443.75元
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