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金补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吾加西木·阿布地卡地尔 | 注册资本: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6MACMK8WQ6G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于田县团结路5号新时代步行街5号楼5-B-221店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于市监处罚〔2026〕62号
和田金补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7月3日成立,该公司委托江西海斯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多维果蔬益生菌有机米粉”,生产日期为2025年6月1日,保质期为18个月,该公司委托生产销售的“多维果蔬益生菌有机米粉”外包装标注的营养成分表缺强制标注列(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涉案产品有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报告(No:ZXLB10305/195)显示,蛋白质:标签标注值为6.1g/100g,检验报告折算值:6.05g/100g;碳水化合物:标签标注值为88g/100g,检验报告检测值81.9g/100g,该产品营养成分表营养标注值与实际检测结果不符,存在虚假标注。公司共委托生产该产品500盒,进货价为6元/盒,销售价格为36元/盒,其中已销售了184盒,已召回退钱3盒共108元,因此违法所得为6516元。
和田金补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从轻行政处罚如下:
一、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316盒多维果蔬益生菌有机米粉;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516元(陆仟伍佰壹拾陆圆整);
三、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圆整)。
合计罚没款金额11516元(壹万壹仟伍佰壹拾陆圆整)
5000.00元
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