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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冠特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康忠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25MABWW03U5X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松山街道都安路紫阳新城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紫文综罚字﹝2023﹞004号
你(单位)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一案,本机关于2023年5月10日予以立案。经调查,2023年5月9日20时07分至20时51分,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韦聪(24040621003)于德胜(24040621004)在出示执法证后对位于紫云自治县松山街道都安路紫阳新城贵州省冠特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该游泳馆正常营业状态,场所内有两个游泳池,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提供《高危险性经营许可证》,现场负责人刘康忠无法提供,并表示还没有办理《高危险性经营许可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给予责令停业整顿30日。
-元
紫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3-05-12
2
紫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7号
2023年4月24日,我大队接群众匿名称:”贵州省冠特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消防手续,已投入使用、营业。“ 经实地核查,该场所属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举报情况属实
给予贵州省冠特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经检查指出后,该场所已主动停止营业,并书面申请减轻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从轻处罚情节。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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