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汉铸钢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步祥 | 注册资本:2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712931858W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茶淀镇太平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28
(2022)津0319民初20691号
劳动争议
张**
天津市津汉铸钢厂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2-10-27
(2022)津0319民初20691号
劳动争议
张**
天津市津汉铸钢厂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9-01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汉铸钢厂
艾姆弗铸造设备(天津)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6-15
2017-06-13
(2017)津0116民初4311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汉铸钢厂与北人集团公司、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5-10-30
2015-10-30
(2015)东民三初字第680号
加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汉铸钢厂与天津第一机床总厂精密传动装置制造厂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7518.2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滨)应急罚﹝2025﹞00612-015号
该公司生产期间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熔融金属转运通道区域存在积水。
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10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5-12-25
2
(津滨)应急罚﹝2024﹞00612-010号
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该公司中频炉冷却系统未安装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不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第10号令)第四条第四项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10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4-08-28
3
(津滨)应急罚﹝2023﹞00612-001号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
15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3-05-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