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爱客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芳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23MA2B4L5YX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上墅乡刘家塘狮子石自然村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4﹞1349号
主要违法事实:据当事人陈述,2024年10月起该酒店厨房开始为本酒店住店客人提供早餐和酒店工作人员工作餐,偶尔接待了几桌老板的朋友,因未及时对厨房操作区食品原料及调味进行清理,致使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调味品以及发生感官性状异常的调味品仍然存放在厨房操作台处于随时待用状态,并于2024年11月7日被本局执法人员查获。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票据,故当事人上述食品原料及调味品的货值已无法查清,经执法人员查询购物网站,上述食品原料及调味品购进货值约为298元,因当事人未制作使用记录,故当事人使用上述食品原料及调味品制作成的终端菜品货值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亦无法计算。<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以及感官性状异常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的行为以及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六)项以及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四)项以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2.没收已超过保质期的石库门上海老酒2瓶,净含量:500ml,其中1瓶已开封,会稽山纯正绍兴酒2瓶,净含量:500ml,均已开封,东古味极鲜(酿造酱油)1瓶,净含量:750ml,已开封,安琪高活性干酵母3包,净含量:12g,其中1包已开封,惊雷炭烧笋排(竹笋罐头)1袋,净含量:220g,外婆亲亲味醉鱼1袋,净含量:120g,以及感官性状异常的东古上等蚝油1桶,净含量:6kg,已开封,海天海鲜酱(酿造酱)2桶,净含量:7kg,2桶已开封,共计2750ml和20.376千克;3.警告。<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以及感官性状异常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的行为以及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六)项以及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四)项以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2.没收已超过保质期的石库门上海老酒2瓶,净含量:500ml,其中1瓶已开封,会稽山纯正绍兴酒2瓶,净含量:500ml,均已开封,东古味极鲜(酿造酱油)1瓶,净含量:750ml,已开封,安琪高活性干酵母3包,净含量:12g,其中1包已开封,惊雷炭烧笋排(竹笋罐头)1袋,净含量:220g,外婆亲亲味醉鱼1袋,净含量:120g,以及感官性状异常的东古上等蚝油1桶,净含量:6kg,已开封,海天海鲜酱(酿造酱)2桶,净含量:7kg,2桶已开封,共计2750ml和20.376千克;3.警告。
10000.00元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