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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炳先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5MA5N79DTX1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6号翠湖新城B6栋2单元70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02
(2023)桂0105民初12598号
返还原物纠纷
李**
黄**,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唐**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
2023-11-27
(2023)桂0105民初12598号
返还原物纠纷
李**
黄**,唐**,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3
2022-04-28
(2022)鄂0191民初282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谭**,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2-04-28
(2022)鄂0191民初282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x**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1-05-18
(2021)浙0109民初386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裕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韦**,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廖**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6
2021-03-26
(2021)桂0109民初3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林**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7
2021-01-27
(2021)桂0109民初3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林**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3
2022-04-08
(2022)鄂0191民初282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谭**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403895.24元
民事案件
2
2021-11-17
2021-10-25
(2021)桂0109执894号之二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林**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9-01
2021-04-02
(2021)桂0109民初3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林**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1300交罚﹝2026﹞050189号
2026年07月29日10时29分,来宾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何海荣,黄覃平(执法证号分别为20130017042,20130017023)经行政检查,在G355线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惠达搅拌站路段发现,肖永国驾驶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AV873桂AY869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乘龙牌LZ4251QDCA、TDZ9407CCY,道路运输证号为450105116088、450107203941,肖永国从业资格证号******************8,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树尾,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4.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5.2吨,超限率31.02%。当事人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500.00元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30
2
桂百交罚﹝2026﹞05140008号
当事人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桂AN0639)在广西盛力商贸停车场地点实施了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的违法行为。
罚款伍佰元整人民币
500.00元
百色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20
3
粤徐交罚﹝2026﹞00160号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使用货车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罚款
30000.00元
徐闻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14
4
桂0100交罚﹝2026﹞0469号
当事人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桂AN7306)2026年3月31日实施了道路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检测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3100)
31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3
5
桂0100交简罚﹝2026﹞0035号
2026年3月31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盛日,覃玉敏(执法证号分别为20010017322,20010017606)接到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抄告的《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违法信息告知表》。该表显示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AW6258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有效期至2025年8月止,该运输业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该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及技术等级评定。同日17时13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李盛日,覃玉敏在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9号4楼对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吕丽萍进行核实,发现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AW6258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有效期至2025年8月止,该车于2025年9月18日去做的检测和评定,以月份检测评定期为单元,按次月第一天起算,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已超期17天,该车自取得《道路运输证》以来因不按规定检测运输车辆被查处过1次,检测超期30日以下,情节较轻。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检测运输车辆。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31
6
桂百德交罚﹝2026﹞01200001号
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南宁市超发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罚款29500元。
29500.00元
德保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