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元志早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雪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81MA71ADLR51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广宇花苑8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罚〔2026〕17号
现查明,玉门市元志早餐店使用的“南街村南德调味料”是经营者高雪平的母亲在王老三蔬菜店购进的,该店经营者高雪平现场不能提供供货方资质与购进票据。询问当天,该店经营者高雪平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提供涉案食品原料的购进票据及供货方相关资质。涉案食品“南街村南德调味料”(规格:126g/袋,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241112200019,产地:河南省漯河市,地址:河南省临颍县南街村颍松大道2号,生产日期(批号):20240611,保质期:12个月)的购进价格是6.00元/袋,购进数量是1袋,已拆封使用过2次。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货值金额共计6元,因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记录,故无法确认违法所得。
对玉门市元志早餐店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1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元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